商標注冊越來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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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要趁早
侵權案例一
南陽一舞蹈學校侵權他人商標及圖文 賠償3萬元!
南陽某舞蹈學校,因學校所起名稱、廣告宣傳等大量使用“中央舞臺”圖文與他人注冊商標一致,構成侵權。該案經南陽市中院審理,依法判決該學校賠償經濟損失,其教訓值得廣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警醒。
新鄭市中央舞臺藝術學校主要從事舞蹈、美術、器樂培訓,并已向國家商標局申請獲準注冊“中央舞臺”圖文注冊商標,核定使用服務項目第41類,包括:學校(教育)、培訓、為藝術家提供模特等。
位于南陽的某舞蹈學校,主要從事舞蹈、藝考培訓、模特禮儀等。在其學校名稱、門頭標識、廣告宣傳中大量使用“中央舞臺”字樣及“舞蹈人體模型”圖案,與 “中央舞臺”圖文注冊商標高度近似。
新鄭市中央舞臺藝術學校以商標侵權為由,將該學校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停止侵權并賠償相關損失。南陽中院審理認為,某舞蹈學校在舞蹈教學過程中使用了與新鄭市中央舞臺藝術學校注冊商標相近似的標識,容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其提供的服務來源于商標權人或認為其與商標權人存在特定聯系,使相關公眾混淆了服務的來源,構成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
【判決】鑒于南陽某舞蹈學校侵權時間較短,且在應訴后及時更換了學校名稱,故依法判決南陽某舞蹈學校賠償新鄭市中央舞臺藝術學校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3萬元。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侵權案例二
New Balance折戟中文商標
案情:2004 年,周某買下了一個注冊于 1996 年、名為“百倫”的商標,隨后又注冊了包括“新百倫”在內的一系列聯合商標,并在 2008 年拿到“新百倫”商標的批準。而早年曾以“紐巴倫”為名在國內進行宣傳的New Balance,因為其 2006 年成立的上海公司名為新百倫,便開始使用“新百倫”作為中文名,于是擁有中文商標的企業向廣州中院提起侵權訴訟。
【判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商標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該院認為,美國New Balance公司在中國的關聯公司——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冊商標“新百倫”,構成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須賠償對方9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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